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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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》
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粤工信生产合作函〔2024〕2号

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:

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以及省委省政府《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》,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,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,我厅制定了《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我厅反映。
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2024年3月12日

  (联系人:黄璨,电话:020-83133359)

 

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

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,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。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以及省委省政府《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》,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,计划在全省组织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,加强示范引领,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,制定以下工作方案。

一、主要目标

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总目标,落实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,到2027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约160家,其中示范企业约80家,示范平台约80家,到2030年培育200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,推动全省服务型制造模式深入应用、整体水平显著提高,服务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作用显著增强,促进制造业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,服务型制造成为制造强省建设的有力支撑。

二、重点方向

鼓励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、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,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,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“制造+服务”转型,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“产品+服务”转变,延伸和提升价值链,提高全要素生产率、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。主要面向以下方向:

(一)工业设计服务。

建设贯穿全产业链的设计服务体系,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,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,推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应用。面向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,开展众创、众包、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,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。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,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,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。

(二)定制化服务。

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、柔性化改造,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,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,发展个性化设计、用户参与设计、交互设计,推动零件标准化、配件精细化、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,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。

(三)供应链管理服务。

优化生产管理流程,建设智能化物流和仓储设施,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。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、供应商管理库存(VMI)、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,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,推动供应链标准化、智能化、协同化、绿色化。发展专业化、一体化供应链,形成高效协同、弹性安全、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。

(四)共享制造。

建设共享制造平台,实现分散闲置制造能力和资源的弹性匹配、动态供给。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,集中配置通用性强、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,建设提供分时、计件、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。创新资源共享机制,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、仓储物流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,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。

(五)检验检测认证服务。

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,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。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,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,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,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,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,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。

(六)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
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专业化服务体系,开展从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安装调试、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、故障诊断、维护检修、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。围绕提升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维护检修水平,拓展售后支持、在线监测、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。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、产品数字孪生体等,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,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。

(七)总集成总承包。

提高资源整合能力,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,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。依托核心装备、整合优质产业资源,建设“硬件+软件+平台+服务”的集成系统,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。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-移交(BT)、建设-运营-移交(BOT)、建设-拥有-运营(BOO)、交钥匙工程(EPC)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,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。

(八)绿色制造服务。

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,积极创建绿色工厂,开发绿色产品,建设绿色工业园区,推广绿色制造先进成熟经验,提出合理化提升建议,提供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持续性技术服务。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,开展节能环保服务,产品回收及再制造、再利用服务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,发展节能诊断、方案设计、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服务。

(九)生产性金融服务。

鼓励为生产制造提供融资租赁、卖(买)方信贷、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。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,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,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,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。利用债券融资、股权融资、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,强化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,推动企业转型升级。

(十)其他创新模式。

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,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,强化各类制造资源和信息的整合利用,发展工业类平台经济,探索和实践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,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,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培育发动。

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围绕服务型制造重点方向,扎实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的挖掘和培育,发现总结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,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,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。

(二)申报认定。

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《工作方案》结合每批次工作开展情况,每两年发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征集通知,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征集通知要求,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示范单位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组织评审,并对外进行公示公告。

(三)动态跟踪。

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企业和平台进行动态跟踪,定期收集相关情况,及时总结、评估示范过程中的新情况、新经验,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方案和重点方向,推动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成熟应用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
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工作,强化责任意识,建立健全横向协同、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,推动工作落实。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,发动企业积极参加有关案例征集活动、交流推广活动、经验介绍活动等,加强服务型制造创新应用宣贯推广,合力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。

(二)深化宣传推广。

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,及时总结示范带动作用强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经验。利用工信领域有关宣传及会议活动,对典型案例和优秀企业进行宣传推介,加强分享交流,共同探索培育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经验。鼓励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、研究机构等加强服务型制造研究,发布有关发展报告和案例集等,促进典型经验的总结、应用和推广。

(三)强化支持引导。

鼓励资本市场对服务型制造企业和平台的支持力度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金融产品及服务。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加快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引进,与相关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训。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参与标准体系和服务规则制定,引导企业取得国际认可的服务资质,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延伸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国家级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予以支持。对省级示范单位在申报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时予以优先推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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